「PTTP普天泰平&光缆分光分纤箱|光缆分纤箱|光纤分纤箱|光缆分线箱|光纤配线箱|分光分纤箱|光分路器箱|光缆分纤盒|光缆终端箱|成端型光缆分纤箱|直熔型光缆分纤箱|分光型分纤箱|FTTH楼道箱|FTTX分配箱|金属/钣金/SMC光缆配线箱|分纤箱配线容量:12芯/24芯/48芯/72芯/96芯/144芯,分光箱配线容量:1分8/1分16/1分32/1分64」
PTTP普天泰平光缆分光分纤盒是FTTH系统中用户终端的配线分线设备,是一种用来对光缆、光纤进行终接、分歧、配线、分光;并提供对光纤光缆保护及管理的设备。其主要用于FTTH-ODN网络的用户接入点,按其安装场景,可分为室内和室外型,按其功能又可分为配线型和分光型。
产品特点
产品采用高强度工程塑料注塑成型,有较好的机械强度,外型美观大方,坚固耐用
适用于室内、室外,抱杆、壁挂安装
内部结构布局合理,熔接区与配线区单独分开
可安装SC、双工LC适配器,模块化配线单元设计,安装维护方便
走纤规范,满足光纤弯曲半径大于30mm,具有安全可靠的光纤接续、储纤功能
标识清楚,每芯光纤的接续及分配有明显的标识
各线余长以卷绕方式收容保护
产品特点
产品采用优质钣金,有较好的机械强度,外型美观大方,坚固耐用
适用于室内壁挂安装
内部结构布局合理,熔接区与配线区单独分开
可安装SC、LC适配器,模块化配线单元设计,安装维护方便
走纤规范,满足光纤弯曲半径大于30mm,具有安全可靠的光纤接续、储纤功能
标识清楚,每芯光纤的接续及分配有明显的标识
各线余长以卷绕方式收容保护
规格参数
产品系列
GFD系列
工作温度
-25℃~+55℃
环境湿度
≤95%(+40℃时)
大气压力
70 kPa~106 kPa
防护等级
IP53
绝缘电阻
接地装置与箱体金属构件之间的绝缘电阻不小于2×104MΩ/500V(DC)
耐电压
接地装置与箱体金属构件之间的耐电压不小于3000V(DC)/1min
连接器衰减
≤0.3dB
回波损耗(dB)
PC型≥45dB,UPC型≥50dB,APC型≥60dB
产品标准
满足YD/T2150-2010、GB/T2423-2008、GB/T3873-1998、GB/T9286-1998等国内标准及IEC61300-3-15、 IEC 61300-3-16 、IEC 61300-3-17 、IEC61300-3-23等guojibiaozhun
PTTP普天泰平光缆分纤箱 应用于FTTH光网络中的用户端配线设备,主要用于光传输终端熔接、配线输出等功能,能有效对光缆进行终接保护及管理,为光网络传输过程中提供必要的设备。常安装在楼道内、弱电竖井等位置,有时也安装在大楼外墙。由光纤熔接区、配纤区、走纤区等功能区组成。
产品特点:
1. 金属箱体表面采用静电粉末喷塑工艺,外表美观;
2. 适用于SC 、FC两种法兰盘的装配;
3. 具备普通光缆与蝶形光缆的固定及盘绕装置;
4. 具备光缆熔纤的功能,成倍增加了成端的容量;
5. 光纤接续支持热熔、冷接及SC型快速连接器成端等功能;
6. 良好的光缆路由设计,保证光缆、光纤的曲率半径;
7. 机箱有室内壁挂式、室外壁挂式或挂杆式,大容量可达到48芯。
订货指南:
序号
品名
型号
规格(H*W*D)
容量
材质
使用场合/安装方式
1
光缆分纤盒
GF-KJN-A24F
420*420*110
24芯
金属
室内型/壁挂式
2
光缆分纤盒
GF-KJW-A24F
420*420*120
24芯
金属
室外型/壁挂式挂杆式
3
光缆分纤盒
GF-KJN-A48F
480*440*140
48芯
金属
室内型/壁挂式
4
光缆分纤盒
GF-KJW-A48F
480*440*150
48芯
金属
室外型/壁挂式挂杆式
5
光缆分纤盒
GF-KSW-A24S
385*295*100
24芯
SMC
室外型/壁挂式挂杆式
6
光缆分纤盒
GF-KSW-A48S
400*305*100
48芯
SMC
室外型/壁挂式挂杆式
7
光缆分纤盒
GF-KSW-A24G
340*265*125
24芯
复合
室外型/壁挂式挂杆式
8
光缆分纤盒
GF-KSW-A48G
420*320*125
48芯
复合
室外型/壁挂式挂杆式
重要数据出境的合规路径为安全评估,可以参考《网络安全法》《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于重要数据的判定,《江苏省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工作指引(第一版)》参考《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提供了判断重要数据的参考标准,要求数据处理者优先参考相关行业标准界定出境数据是否为重要数据,同时针对没有相关行业标准的情况提供了判断标准。个人信息的出境则有三大合规路径[3],包括安全评估、标准合同和保护认证。《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指南》《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个人信息跨境处理活动安全认证规范》《个人信息保护认证实施规则》的出台,为以上三种合规路径的落地实施提供了具体指引。
目前,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上海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陆续发布了关于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和通过情况,北京已有两家公司通过审批。相对于审查通过的案例,未通过审查的案例对于企业申报而言可能更具参考价值。企业多依托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辅助申报,相较于其他行政审批事项,我国的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距离实现标准化和流程化还存在一定距离。
1.3 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在数据领域落地实施
企业数据合规不起诉制度是我国企业合规改革在数据合规领域的体现。自2020年3月起,我国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6家基层检察院开展企业合规改革第一期试点工作,并于2021年4月发布了《关于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的方案》,以及2021年6月发布了《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是指检察机关对于办理的涉企刑事案件,在依法做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或者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等。同时,针对企业涉嫌具体犯罪,结合办案实际,督促涉案企业做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2022年5月,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公布我国首起数据合规不起诉案件办理情况。涉案公司针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积极赔偿损失并取得谅解。经涉案公司申请,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向其制发合规检察建议,并启动范式合规审查,根据公司合规整改及评估情况Zui终做出不起诉决定。